校园内的一切设施,都属于公共设施。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设施,学校教育才能够顺利进行,学生才能够顺利地接受教育。这是办学条件之一,损坏了,就会影响教与学的正常进行。
这本来是起码的常识,是学生不学而能懂的道理,但在当下却成了问题。
德育难题
目前,学生不爱护公共财物的现象比较严重,不论是学校内的公共财物,还是社会上的公共财物,他们都不爱护,甚至损坏。
两年前的一天上午,某中学初三的几位学生去教室上课。刚走到教室门口,他们发现教室的门被踢坏了。走进教室,发现教室里的桌子凳子东倒西歪,被损坏了。他们立即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通过查看监控,发现破坏者正是自己班上的王某某等三人。班主任把他们叫来,一开始他们还抵赖,当看到视频后,才承认了事实。原来,星期天下午,王某某等趁门卫不注意,悄悄溜进学校,直奔教室。他们对着教室门踹了几脚,将教室门踢开,钻进教室玩耍打闹,毁坏桌凳后扬长而去。损坏了学校财物,一点也不心疼。
这是发生在校内的,还有发生在校外的。
几年前,天津市宝坻区投入了巨资对城区窝头河进行改造。但是,那里的公共设施却遭到了人为破坏。
当地警方通过现场勘察分析,初步判断,这是未成年人所为。警方经过了两天的调查走访,查明是附近某中学的9名学生所为。参与这一案件的9名学生,最大的13岁,最小的12岁。他们为什么要损坏那些公共设施?理由很简单:为了打闹取乐。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几万元。破坏的虽是校外财物,但都属于公共财物。
在校园内,桌椅、水龙头、墙壁、花草树木……很可能几分钟之内就被损坏得面目全非,看了让人心疼。学生自己坐的凳子,自己使用的课桌,有的也损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更不用说教室内的插座、插头、开关了,教师们头疼不已。这样的现象,在初中生身上体现得比较明显。他们损公而不肥私,损人而不利己。
问题诊断
不爱护公共财物,这是一个让所有教育者感到头疼的问题。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的事件为什么屡屡发生?这是很多人都想弄明白的问题。
实际上,损坏公共财物,并非未成年人的专利,一些成年人也如此,尤其是一些年轻人,只不过学生因未成年,问题比较突出而已。这些人在心理上存在哪些共同的特征呢?
(1)报复心理。一些在学校表现比较差的学生,在被学校或老师批评或处罚之后,存在着报复学校、报复老师的心理,但一般而言他们又不敢直接报复学校、报复老师。于是,就只好寻找替代物——学校公共财物。
曾经有这样一件事:某校一学生,因严重违反纪律,被学校处罚。在处罚现场,他表示愿意服从。第二天,校长办公室的玻璃被砸。那个时候,学校还没有安装监控设备,查起来有一定难度。后来,大家把目光集中到那位被处罚的学生头上。一追查,果然就是他。在问到原因时,他坦承就是为了出一口气。
其实,发生在校园里的很多损坏公共财物的现象,都与报复有关。
当一个人感到愤怒或受挫的时候,通常会对使自己不快的人表现出攻击性。而当无法接近这个令他不愉快的根源时,就会将愤怒发泄到其他替代物上。
(2)玩乐心理。贪玩几乎是天下所有孩子的普遍心理。但是,孩子们的玩乐心理,与成年人的有一个很大的差别,那就是:一心一意只顾着玩乐,只图着快乐,而不顾及其他。例如损坏他人的课桌,他们想的可能是:看他人没有桌子可用,那种感觉爽极了。此时,损坏公共财物就成了一种手段,一种让他人尴尬、狼狈的手段。
(3)天性好动。所有孩子身上都有这样的特点:好动。有些时候,一好动,可能就损坏了公共财物。例如,中小学生好动,坐在凳子上总喜欢晃动。再结实的凳子,只要多摇晃,总会要损坏的。
我所在的学校,很多学生学习成绩好,各方面表现都不错。但好动的天性让他们静不下来。因此,他们的凳子就比较容易损坏。学校有规定,谁坐的凳子,谁损坏谁负责修理。于是,老师们便常常可以看到有学生搬着被自己损坏了的凳子去学校外面修理。这与学生品德的好坏无关。
除了心理因素以外,有些学生爱损坏公共财物还与以下因素有关。
(1)父母亲的过分“宽容”与“较真”。这里的宽容,特指孩子损坏了公共财物,赔偿了就完事,从不教育孩子。正是因为此类父母亲的“宽容”,导致孩子屡教不改,反正爸爸妈妈会赔。尤其是一些“富二代”,仗着家里钱多,觉得赔偿一点钱无所谓。父母亲也觉得赔一点钱更省事,乐得如此。这实际上就等于是在纵容孩子的破坏行为。“较真”,指的是因孩子破坏了公共财物,学校要求家长赔偿,而家长总是找到各种理由试图抵赖。有的家长甚至从学校、老师身上找理由,认为自己的孩子在学校读书,干了坏事,学校、老师也有责任。
以上两种家长,都存在一个特点:忽略了对孩子的教育。孩子做了坏事的时候,家长如果能够及时向孩子指出其错误所在,并给予警告,破坏行为可能就没有下一次了。
(2)个别学生道德品质差。每所学校,甚至每个班级,总有那么一两个道德品质存在一定问题的学生,坏事大多与他们有关。在他们的大脑里,一般缺乏基本的道德底线。他们敢想敢做,几乎没有他们不敢想的事,也没有他们不敢做的事。至于公共财物的损坏,对他们而言,几乎就是小菜一碟。学校或社会的公共设施,几乎成了他们的练功器材。损坏了,他们还可能振振有词,根本就没有自责的样子,更没有悔过的可能.他们在损坏公共财物这一点上,我行我素,屡屡“作案”。
(3)处罚不力。在中国,人们都在呼吁:加强社会管理,对破坏性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可是,那基本上是在要求处罚他人,如果是自己的孩子做出了破坏公共财物的事,则会强烈要求从轻处罚。一个最刚性的理由就是:未成年。于是,求爹爹拜奶奶,七大姑八大姨都来了。最终,从轻处罚,来个不痛不痒的罚款了事。
破解策略
2013年5月6日,有一中国游客在埃及卢克索神庙旅游时,在浮雕上看到中文“丁锦吴到此一游”,致使3000多年前的文物受损。那几个字,就出自一位中国14岁孩子之手。破坏公共财物,竟然破坏到外国去了。
一些孩子从小就没有教育好,才导致名字漂洋过海。要让他们收手,爱护公共财物,需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1.正面教育
这是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孩子毕竟还是未成年人,他们的心理毕竟还不成熟,他们的道德品质毕竟还处在形成过程中,正面教育与引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我们可以结合教材内容进行教育。教材毕竟是德育教学的主要凭借、主要资源,利用好教材进行教学,能够取得不错的效果。况且,教材中也有爱护公共财物的相关内容。例如小学思想品德教材中,就有《爱护公共财物》这一节内容。有教师在教学中,向学生提出了这样几个问题,就很有效:
目常生活和学习中,哪些属于公共财物?(让学生进行列举,在感性层面让学生明白需要爱护的对象,做到心中有数。)
你知道有哪些英雄人物为爱护公共财物而付出了努力?(学生想起了向秀丽和龙梅、玉荣。)
公共财物被人破坏会造成什么损失?(学生又列举了一些后果。)
......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你是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学生把自己的理解说出来与同学交流。)
这样的教学,针对性强,学生容易接受,也更加系统。
2.法制教育进校园
几年来,法制教育进校园,已经成为很多学校的具体措施。一些学校开设了法制课程,聘请公安系统干警为教员,聘请派出所所长为法制副校长。
目前的问题是,这一工作还有待正常化、系统化,现在还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公安系统工作人员,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可以有选择地、有针对性地面向学生作讲座,开展法制教育,让学生从小知法、懂法,从而明确自己的责任。
3.适当处罚
人对规则的遵守,总体趋势是从他律走向自律。这是遵守规则的一般规律,也是人们敬畏规则的一般规律,根本就不存在敬畏规则的天性。
对中小学生,一方面是正面教育,另一方面是处罚教育。我们一定要明确,处罚也是一种教育,有时候是更加有效的教育。有人说,没有处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对成长中的学生而言,犯错误或者损坏公共财物总是难免的,关键是对他们的错误,大人们怎么处置。如果仅仅是不痛不痒地批评,不见得有效,必要时要进行适当的处罚。
有的学校,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1)打碎玻璃,按整块玻璃的面积赔偿。特殊规格的玻璃另行作价处理。
(2)损坏凳脚、凳面、凳子横档要作价赔偿。
(3)损坏课桌,比如台面刻字、损坏台面、损坏台脚、损坏横档等要作价赔偿。
(4)损坏黑板、门窗、窗钩,损坏树木、花草,要作价赔偿。
(5)无故损坏、丢失理化仪器、图书、体育器材,或不按规定使用,视损坏程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并赔偿原物价格的10%~100%。
(6)损坏日光灯、开关、空调、电视机、电脑、电子白板等设备按原价赔偿。
(7)损坏其他公物,一律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学校一定要严格落实处罚制度,否则,制度再好,也是枉然。
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则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我们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