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3月,北京政府工商部颁布《矿业条例》,明确规定矿产国有,但鼓励中外业者投资开矿,矿业权之获得不以地主自然取得而以申请为先,同时大幅减低矿产税,取消原有的将部分赢利上交给政府的规定。这表明政府意在( )
限制地主投资以固统治
振兴工商实业以培国本
提倡自由经营以利投资
降低矿产税率以解民困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