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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目:历史
  • 题型:选择题
  • 难度:中等
  • 人气:7

1914年3月,北京政府工商部颁布《矿业条例》,明确规定矿产国有,但鼓励中外业者投资开矿,矿业权之获得不以地主自然取得而以申请为先,同时大幅减低矿产税,取消原有的将部分赢利上交给政府的规定。这表明政府意在(

A.

限制地主投资以固统治

B.

振兴工商实业以培国本

C.

提倡自由经营以利投资

D.

降低矿产税率以解民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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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3月,北京政府工商部颁布《矿业条例》,明确规定矿产